
114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與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方式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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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
分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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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範圍 |
全國 |
分為北、中、南3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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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依簡章招生名額為準 |
除簡章原定招生名額外,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缺額得回流至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校科,實際招生名額依114年6月20日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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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114年5月19日至114年5月23日(國中集體報名收件時間依各國中公告為準) |
114年6月19日至113年6月29日(國中集體報名收件時間依各國中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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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國中集體報名、個別網路報名 |
國中集體報名、個別通訊報名、個別網路報名、個別現場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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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證明單 |
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
五專入學專用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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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採計權重 |
各積分採計項目皆以原始積分加總,無加權。 |
本校各積分採計項目皆以原始積分加總,無加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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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成績 |
護理科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本校護理科以外之各科不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
各科皆有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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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比序項目順序 |
招生委員會統一規定: |
本校同分比序項目順序: 1. 多元學習表現→2.技藝優良→3.適性輔導→4.均衡學習→5.弱勢身份→6.國中教育會考→7.競賽→8.日常生活表現評量→9.服務學習→10.體適能→11.自然→12.數學→13.英語→14.國文→15.社會→16.自然(三等級四標示) →17.數學(三等級四標示)→18.英語(三等級四標示)→19.國文(三等級四標示)→20.社會(三等級四標示)→21.寫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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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選擇 |
不限學校、地區、科組,至多可選填30個志願 |
各區限報名1所五專招生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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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 |
採網路選填志願,由招生委員會進行志願序統一分發,並公告錄取榜單。 |
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方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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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間進行之其他入學管道 |
各就學區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直升入學、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 |
各就學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