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優免與聯免超額比序項目對照表

114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與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對照表

超額比序項目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採計說明比較

積分上限

採計說明比較

積分上限

 

多元學習表現

競賽

採計簡章所列之國際競性賽及全國性競賽,以及縣市政府主辦之區域及縣市競賽獲獎

7

15

採計簡章所列之國際競性賽及全國性競賽,以及地方政府機關主辦之區域及縣市競賽獲獎

7

16

 

1. 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1分
2. 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滿8小時得1分

7

 

服務學習

1. 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2分
2. 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滿1小時得0.25分)

15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不採計

--

採計獎懲紀錄

4

 

體適能

不採計

--

採計體適能檢測成績

6

 

技藝優良

依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分成4級得1、1.5、2.5、3分

3

依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分成3級得1、2、3分

3

 

弱勢身分

低收入戶得3分;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得1.5分

3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子女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其中一種身分者皆得2分

2

 

均衡學習

每項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60分以上各得7分,上限21分

21

每項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60分以上各得2分,上限6分

6

 

適性輔導

不採計

--

採計《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導師、輔導教師勾選之意見

3

 

國中教育會考

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

每科目依照3等級4標示

32

每科目依照3等級

15

 

A++

A+

A

B++

B+

B

C

A

B

C

 

6.4

6

5

4

3

2

1

3

2

1

 

寫作測驗

最高分(6級分)得1分,遞減

1

僅作為同分比序項目順序,不納入積分採計項目。

--

 

6

5

4

3

2

1

 

1

0.8

0.6

0.4

0.2

0.1

 

志願序

依照志願順序得21~26分。

26

不採計

--

 

其他(招生學校自訂項目)

不採計

--

招生學校自訂(本校不採計)

5

 

總積分合計上限

101

50分(未含加權)

 

 

※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及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就各超額比序項目之積分採計方式皆略有差異,請勿以「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直接報名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